根据《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市区的采暖供热期为每年的十一月二十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荣成市、乳山市的采暖供热期由荣成市、乳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供热收费起止日期: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