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MB2820600X/2024-00944 | 内容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公开日期: | 2024-01-05 |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安全交通事故、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布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2.分级负责,部门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遵循分级负责,部门管理原则,学校各部门要在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部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办公室。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组主要职责是: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配合有关部门现场指挥;督查事件处置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分管副校长
成 员:学生处负责人 工会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各班级班主任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好工作。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校各部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指导学校开展防范火灾、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对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和指导应急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分类统计。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校医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好工作。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市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适时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根据灾害情况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技术中心。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组主要职责是: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和遇有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成 员:各教学部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社会培训部。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组主要职责是: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
(六)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收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各部门和当日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2)准确:信息内容客观翔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4)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按照责任分工报告相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向学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和责任等级向有关部门报告。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学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总务处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3.人员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4.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节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出现少数过激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组成工作小组,赴事发地点,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市教育局。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违法行为。学校要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到部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公安部门如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学校如必须做出处理学生决定,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使事件尽快得到平息。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市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组成工作小组,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深入事发部门,化解矛盾,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学校启动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研究确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学校主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进行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不良影响)的纸质文字材料,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区别情况予以处置。对纸质文字材料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时,学生处、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和有关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三)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事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4.事件结束后,学校要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事件产生的原因,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市教育局领导小组。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2)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安置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害。
(3)在有关方面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亲属情绪。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要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同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6.学校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师生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7.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师生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抢救伤病员。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伤害。
(4)学校要组织力量疏导、抢救伤病员,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方面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9.后勤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1)学校要做好食堂、超市、公寓等重点场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0.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1.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外事部门报告。
(3)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要考虑和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因照明、饮水需要和因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的矛盾。
(三)善后与恢复
直接应急处置和救助活动结束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补救和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N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l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的;
(7)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师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对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6.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①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CDC)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初次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②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2)报告内容
①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②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③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厅负责向社会发布。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三)应急反应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学校接到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学校各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
3.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必须每天按要求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
4.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信息报告人必须每天按要求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
5.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协助学校做好死亡人员家属 接待和安抚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落实相应应急措施。
6.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和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①联系当地医疗部门对患病或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②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③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切断可疑水源;
④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安抚工作;
⑤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中毒食品、物品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⑥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应急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⑦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应立即做好善后和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以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Ⅰ级事件:学校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预备应急反应包括:
①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②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④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⑤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⑥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话,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5)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扩大蔓延。
(6)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7)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三)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学校教学秩序。
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警与预防信息
学校网管及时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即时发布计算机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
校园网网络运行中心,应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异常状态和潜在的问题,对异常状态给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处理。
2.预警与预防行动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日常工作由智慧校园管理中心牵头,网管员具体负责。
3.预警与预防措施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网站、网页由网管员负责监视信息内容,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应立即向主管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防止有害信息扩散,然后按程序报告。信息安全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在确保安全问题解决后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事后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
(2)黑客攻击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当网管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企业部]负责人通报情况。部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清除木马、系统漏洞、后门,检查系统所有密码,关闭不必要的端口。对现场进行分析,写出分析报告存档,及时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系统,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汇报。
(3)病毒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发现计算机被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向网管员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部负责人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并向公安部门汇报。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应急处置措施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一旦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信息办和公安部门报警。
(5)网络中断应急处置措施
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网络中断后,信息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如属线路故障,应及时检查线路,调整或重新安装线路。如属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恢复或更换设备,并调试通畅。
(6)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管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信息安全负责人立即查明原因,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三)应急响应
1.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学校企业部负责。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遇大规模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等事件,管理员应及时记录现场,通知单位应急负责人,决定上报或通报,同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2.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非法信息和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3.网络环境安全事件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根据停电事件、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进行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学校各部门要遵照执行。
(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执行本预案,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四)本预案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连承平 党委书记
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孙郁晓 党委副书记
邹 涛 纪委书记
于 馗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更好的预防、控制和处理学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的工作理念,制定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现、报告、调查、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制定《学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维护稳定”原则
“维护稳定”原则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首要原则。稳定压倒一切,无论出现何种突发事件,都必须坚持本原则,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安定团结的大局。
(二)“迅速快捷”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位、及时处理,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迅速控制局面,消除各种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三)“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最高原则。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把师生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与财产权益。
(四)“明辨是非”原则
事件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明辨是非”原则,深入调查,正确分析,根据责任人在事件中的行为表现,分别给予程度不同的偿罚,并以此教育其他学生。
(五)“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
校园突发事件的主体是学生,是学生内部矛盾。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本着教育引导为主、规范管理为辅的理念,协调处理好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理流程
(一)发现突发事件,报告老师
现场目击者或学生干部,发现突发事件,要做到三点:
1.立即拨打值班电话,将情况报告值班老师;
2.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劝阻和制止突发事件。
3.若有学生受伤、生病,及时送校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二)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1.值班老师要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
2.采取有效措施,疏散围观人员,迅速控制局面,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局面控制不住的,可向保卫处求助;事态非常严重的,可拨打110向派出所求助。
3.若有学生受伤、生病,要安排伤者、病者尽快离开现场,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生病不严重的,可送到校医务室或驻地医院检查治疗;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往市立医院检查治疗。
(三)现场信息,及时上报
1.值班老师要及时将突发事件的现场信息通过电话上报值班校领导、学生处主任、班主任;班主任看望学生并通知学生家长。
2.若突发事件涉及不同部的学生,值班老师必须将突发事件现场信息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学生处。
3.如果现场出现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伤亡事故,要及时拨打110,向泊于边防派出所报案,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取证,进行事故责任鉴定,依法处理。
(四)现场初步调查处理
1.值班老师要组织现场目击者或当事人,填写《突发事件事情经过调查材料》(附2)并签字确认,对突发事件进行初步调查处理。
2.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各部负责说服、教育、管理学生,开展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控制突发事件的破坏性和影响力,防止突发事件的连锁反应。
(五)事件协调善后工作
1.要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安排分管干事、班主任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履行告知义务,征求家长意见,协调沟通,做好家长方面的善后工作。
2.若有学生受伤、生病,管理干事、班主任要及时探望和慰问学生,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鼓励他们树立乐观信念,勇于战胜病魔,早日康复。
3.对于受伤、生病学生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分管干事、班主任要协助学生通过医疗保险或其他正常渠道进行解决。
(六)事后调查处理工作
1.各班级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落实,写出事情经过,学学生处做出初步处理意见。
2.学生处、安全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收到突发事件调查处理材料后,要进行调查核实、归纳整理,向有关校领导汇报。
3.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突发事件的处理模式、机制与流程,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附件:1.学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2.突发事件事情经过调查材料
附件1
学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附件2
突发事件事情经过调查材料
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部,年级,专业,班级。
事情经过:
以上情况绝对真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反恐怖、防暴力工作应急预案
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校园氛围,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开发区社发局、公安分局、综治办等部门的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全面提高学校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反恐防暴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市教育局等主管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的能力,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指挥统一、决策科学、保障有力、行动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反恐防暴指挥部,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四、职责分工
以指挥部为中心,下设反恐防暴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反恐防暴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市教育局及时报告。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现场处置组
组 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任人、学生处负责人、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各教学部负责人
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等,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分管信息技术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全体成员、信息技术中心全体成员
工作职责: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和有关现场信息收集,为现场指挥组提供可靠信息保障。
安保疏导工作组
组 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安全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学校保安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并使用一键报警装置,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 员:总务处全体成员、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原则。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及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
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组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严格安全保卫,阻隔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处置措施,各年级组长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以避免学生卷入事件中。
5.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
6.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七、应急处理程序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同时使用一键报警系统或拨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指挥部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使用一键报警系统或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八、上报电话
教育局值班电话:5191707 防暴报警电话:110
边防派出所电话:5571044
九、责任追究
对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因个人原因的失职或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由公安机关追究经济处罚和刑事责任。
附件: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反恐防暴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反恐防暴指挥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连承平 党委书记
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孙郁晓 党委副书记
邹 涛 纪委书记
于 馗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突发地震、气象灾害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首位,把握气象灾害预防的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班班主任负全责。学校对各班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上述领导小组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工作,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职责
(一)日常工作职责
1.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2.加强对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特别提醒师生在上下学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加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旗杆,以及围墙、厕所、管辖消防设施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
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实训设备、特种设备等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微机室、实训场所等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危险物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地震等灾情发生后,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1.迅速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学校如事先接到地震部门的预报,或遇突发性地震,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2.迅速组织开展自救
(1)通过各种手段迅速发出地震警报。
(2)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3)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在安全位置(如课桌下面),等待地震间隙时迅速带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
(4)有序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救援工作。
3.做好安抚工作,稳定人心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同时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
附件: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更好的预防、控制和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山东省教育系统欺凌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的工作理念,形成防治欺凌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欺凌事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教师、学生及家长等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维护稳定
“维护稳定”原则是欺凌事件应急处理的首要原则。稳定压倒一切,无论出现何种欺凌事件,都必须坚持本原则,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大,确保安定团结的大局。
(三)迅速快捷
处理欺凌事件,必须迅速到位、及时处理,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迅速控制局面,消除各种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四)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原则是欺凌事件应急处理的最高原则。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把师生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
(五)明辨是非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坚持“明辨是非”原则,深入调查,公平公正分析,根据责任人在事件中的行为表现,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意见。
(六)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校园欺凌事件的主体是学生,因此在处理过程中,本着教育引导为主、规范管理为辅的理念,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以纠正其不当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积极有效预防(早期预警)
1. 切实加强专题教育。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开设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的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课(家委会)等方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
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附1),校长任总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处、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班主任将本班曾有不良记录或暴力倾向的学生上报学生处,并在日常管理中重点关注此类学生的思想动态,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4. 定期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欺凌专项调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未雨绸缪,关注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苗头迹象并及时遏止。
(二)应急处理流程(事中处理)
1.当事人或目击者遇到欺凌事件,应做到以下三点:
(1)立即拨打学生处值班电话(5930026),将情况报告值班老师;或就近启动校园一键报警系统。
(2)目击者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劝阻和制止欺凌事件。
(3)若有学生受伤、生病,应及时告知值班老师并积极做好送往医院抢救处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2.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1)值班老师要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收到欺凌事件信息后,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同时通知当日值班组长及相关班主任赶赴现场。
(2)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疏导,化解矛盾,迅速控制局面。疏散围观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当局面控制不住时,可向安全保卫处求助;当事态非常严重时,可拨打110向派出所求助。
(3)若有学生受伤、生病,要安排伤者、病者尽快离开现场,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生病特别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学生处、安全保卫处相关人员同班主任一起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同时要与相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及时上报欺凌情况信息
(1)值班老师要及时将欺凌事件的情况上报值班校领导、学生处负责人及相关班主任。班主任了解学生情况后需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如果现场出现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伤亡事故,要及时拨打110,向泊于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取证,进行事故责任鉴定,并依法处理。
4.欺凌事件调查处理
(1)值班老师要组织当事人及现场目击者,填写《欺凌事件事情经过调查材料》(附3),对欺凌事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当事人所在部门辅导员及相关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说服教育,稳定学生情绪,开展安抚工作,控制欺凌事件的破坏性和影响力,防止欺凌事件的连锁反应。
5.事后调查处理工作
(1)相关辅导员及班主任通过对欺凌事件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落实后,由学生处做出初步处理意见(附4),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学生家长,同时将处理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2)学生处、安全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员收到欺凌事件调查处理材料后,要进行调查核实、归纳整理,并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
6.协调善后工作
(1)若有学生受伤、生病,班主任要及时探望和慰问学生,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鼓励他们树立乐观信念,勇于战胜病魔,早日康复。
(2)对于受伤、生病学生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相关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协助学生通过医疗保险或其他正常渠道进行解决。
(三)总结经验,强化教育(事后干预)
1.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完善欺凌事件的处理模式、机制与流程,提高应对欺凌事件的能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2.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
凡我校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履行相应职责。由于相关责任人员的态度迟缓、懈怠,故意推脱责任等,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恶化的,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五、说明
本预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2.学生安全稳定欺凌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3.欺凌事件事情经过调查材料
4.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处理意见)
附件1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组 长: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高志毅 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安全管理办公室等处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家委会成员代表、学生会代表。
委员会下设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学生处副主任及各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在组成,具体负责学生欺凌事件处理工作。
附件2
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附件3
欺凌事件事情经过调查材料
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部门,年级,专业,班级。
事情经过:
以上情况绝对真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处理意见)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双方家长协商处理,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道歉,并取得谅解。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视具体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同时视具体情节给予记过处分。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同时视具体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必要时可对其勒令退学。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保护我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为指导,从对师生生命、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认识出发,提高对学校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师生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我校各场所: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体育馆、活动中心、餐厅、学生公寓楼等校内所有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稳定教育教学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部六组
1.指挥部
总指挥:党委书记、校长
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
地点:由指挥部人员设定
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要进行登记备案
2.灭火行动组:保安
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安、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
3.疏散引导组:教务处、学生处
组长: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
成员:学生处干事、班主任、功能室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
职责:引导学生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
4.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
成员:办公室干事、广播室工作人员
职责: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情况的反馈
5.安全救护组:总务处
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校医、总务处干事
职责:救护受伤人员
6.现场警戒组:安全管理办公室
组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安、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守护校园各个出口,防止坏人进行破坏;引导消防车辆。
7.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总务处人员
职责:提供水、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及抢险工具等。
四、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生处联合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总务处联合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
五、事故应急处置
(一)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集合,指挥部成员(成员不在岗的,由带班领导代替)接到通知后立即到学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行动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达疏导学生指令。根据现场火情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散引导组到现场疏导学生撤离现场。
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5.调集校园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119”和封楼。
(二)灭火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失火区域现场教职工和保安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拨打报警电话,呼叫消防员立即到火场灭火。
3.失火区域相邻部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广播室根据火场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疏散引导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部位疏散人员立即到火灾现场,救人是第一原则,要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疏散。
2.其他相邻部位人员协助着火区域疏散人员并作好本部位的疏散准备。
3.组织人员尽快将火场上的物资撤离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四)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等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值班领导报警。
2.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值班领导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学校领导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到办公室集合。
3.值班人员、监控值班人、通讯联络组人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各处室负责人将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留存办公室以便随时联系。
5.各行动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任务的情况。
(五)现场警戒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划出警戒范围,安排人员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有人再次进入着火的建筑周围。
2.帮助撤出人员撤离火灾地区,并进行安置。
3.校园发生火灾后,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立即到学校大门,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校园着火建筑外围,停靠至适合灭火位置。
4.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六)安全救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2.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七)后勤保障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六、注意事项
1.熟悉预案。各小组和教职工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在抢险救火中,各小组和教职工都要积极主动,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同合作,作好灭火和疏散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毛巾将口、鼻捂住并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4.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收集各小组负责人和教职工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附件: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连承平 党委书记
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孙郁晓 党委副书记
邹 涛 纪委书记
于 馗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编制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次生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二、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 适用范围
学校发生的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指挥。
(二)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主任兼任。
(三)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本预案;
3.调动校内其他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
4.根据事故程度,负责向市教育局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5.决定向市教育局及地方政府请示报告情况;
6.有关紧急处理事宜的决策。
(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传达和组织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负责与市教育局保持联系,落实市教育局和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
3.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因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核特种设备事故新闻发布内容。
5.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告相关部门。
6.负责提出完善本预案的建议,检查、指导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
7.负责制定本预案演练计划,并协调预案演练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开展相应预案演练工作。
8.负责本预案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负责协调地方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调查。
10.负责办理预案终止后其它事宜的联系协调。
(五)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在事故现场负责救援指挥的临时机构。其职责是:
1.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全面指挥;
2.组织制定并最后确定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技术方案,下达现场处置指令,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监督、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4.根据应急救援现场的实际情况,负责联系、调用增援力量;
5.判定事故影响区域范围,决定警戒、疏散区域;
6.负责决策应急救援现场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7.进一步确定事故响应级别,并对需要进行高级响应的事故负责上报;
8.参加现场的善后处置工作;
9.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
10.其他有关现场应急救援紧急情况的具体决策。
五、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向当地119、110、120等有关部门报警和急救求援。
(二)各部门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信息报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包括设备台位号)、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发生事故的设备名称、类型、型号;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以及现场指挥负责人、应急抢险负责人、现场警戒负责人、现场救护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接报时间、联系电话;
7.其它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四)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和救援。
(五)接到《应急响应启动命令》的部门和人员必须携带相应抢险救援设备器材和工具备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履行规定职责,实施紧急处置工作。
(六)紧急处置办法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事故:
(1)判明受伤害人员的数量、所处位置、受伤害位置和程度。
(2)及时对受伤害人员进行营救并实施现场临时应急救护。
(3)对受到掩压的人员,要根据现场实际采取吊起、移动、切割、锯断、顶起、掏空、扒除、垫高等具体措施,使受伤害人员在不受到进一步伤害的情况下,尽快脱离掩压物,得到医疗处理。
2.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并伴随火灾事故:
在灭火的同时,按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进行处理。
3.电梯(杂货电梯)事故:
(1)在保证人员尽可能减小进一步伤害的情况下,可采用盘车方法,使伤害人员脱离伤害物。
(2)在不能(或不宜)采用盘车救护的情况下,采用的救援方式按:其它人工方法—工具方法—机械方法的顺序,使受伤害人员尽快脱离致害物,进行医疗救护处理。
六、应急响应结束
(一)应急响应结束条件
1.受伤害人员全部得到救护或妥善处置。
2.事故调查小组对现场勘察完毕。
3.受事故影响的设备、设施恢复完毕,或采取有效的替代措施。
4.无次生事故存在的可能。
5.有财产和人身保险的,保险单位对现场勘察完毕。
6.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可的现场清理等事宜。
(二)应急响应结束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得到各责任组已经完成本职工作的报告。
2.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应急响应结束通知》的形式宣布结束应急救援。
七、宣传、培训、演练
(一)总务处联合特种设备维保单位要向师生宣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教育宣讲的内容包括:接报部门和电话号码、报警内容;救援、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等。
(二)各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对安全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其处理特种设备意外事件的应急能力。
(三)应急救援演练
1.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进行一次。
2.应急演练要在对教育教学影响较小的时间进行。
附件: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连承平 党委书记
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于 馗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防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电气事故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因此,触电事故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有效及时地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主任由总务处主任兼任。
(一)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 任:乔风新
副主任:王 涛 刘德良
成 员:总务处人员 校医
(二)应急电话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报警电话:110
应急救援小组联系人:臧波、王德川、殷佳
臧波电话:15606310576
王德川电话:18863161672
殷佳电话:15069401675
(三)应急救援工具
绝缘手套 5双
绝缘棒 5支
电工绝缘钳 3把
药箱 1个
担架 1副
电器专用灭火器 2个
应急照明灯 5个
应急救援车 1辆
(四)当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应急抢救
1.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仔细了解和调查事故情况,作好记录并报告,其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事故的准确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现场抢救人数、抢险器材和设施、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时间、报告人: 王晓攀、高峰、罗龙剑;
(6) 联系电话。
2.当初步确认事故情况和影响范围后,用电话(对讲机或手机)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组长根据现场报告情况,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和应急队员,按照职责作好准备,迅速赶到现场。
3.按照现场制定的应急抢救方案,应急队员各施其职,由曹玉华带领,负责现场事故处理,按照“人员安全优先、控制事故蔓延”的原则,制定处理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4.救援工作结束后,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后,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出防范措施,报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施工人员,恢复生产。
5.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1)发现有人触电,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组组长;同时,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①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关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②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拔离或者将触电者拔离电源。
③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④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⑤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或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办法把电源切断。
⑥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认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②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③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员比较安全;
④当触电者处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⑤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时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就地抢救。
附件: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防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防触电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连承平 党委书记
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其危害,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餐厅、超市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现场指挥安排、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副组长指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等情况。
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指挥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开展相关工作,下设几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人东方明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联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涉及的时间、主要症状、涉及人数等。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向外发布信息,处理舆情工作,根据工作纪律传达情况,避免造成恐慌。
2.应急处置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云超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予以保护并封存。
3.医疗救护组:总务校产处负责人乔风新安排校医进行现场救治及处置,送至医院。
4.秩序维护组: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云超负责通知保安关闭所有出入口,人员不得进出,按照要求进行管控。教务处负责人韩霞负责协调各教学部进行“班级停课—部分班级停课—教学部停课—学校停课”,待突发事件结束后按要求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5.学生工作组: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告知家长接送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并做好跟踪,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谷祖刚负责汇总上报情况。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谷祖刚安排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干预,减轻学生心理所致伤害,促进学生情绪稳定。
6.突发事件的涉及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每日密切跟踪,其相关信息报工会,由工会唐丽丽负责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学生由班主任每日密切跟踪其相关信息,分别报教学部、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谷祖刚负责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7.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有传染性的师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后,由卫健委指定医院开具康复证明,确定恢复健康后,再经校医务室双确认后,才可复工、复学。
二、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出现集体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症状达到5人(含5人)以上,10人以下可认为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出现集体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症状达到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可认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出现集体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症状达到30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对中毒人员进行现场救治;
(2)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积极配合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立即封存剩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
(2)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的售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食品,立即通知停止食用。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紧急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及程序
①初次报告
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5819831)、市场监管部门(5231616)、卫生健康部门(5300007)(报告,说明食品安全事故涉及的突发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涉及人数等。
②进程报告
学校及时将每天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2)报告内容
①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②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③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5.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隐瞒拒绝。
6.善后及责任追究
(1) 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品安全突发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2)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7.总结与资料整理
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行评估、总结,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档案。
附件: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刘艳华 兴顺餐饮公司
初洪涛 凯奇餐饮公司
姜亚东 马大哈餐饮公司
附件2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台风防范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保安、物业人员为成员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1.指挥协调小组:校长或分管校领导为总指挥(假期及节假日期间,由带班校领导或值班组长临时担任)。
职责: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⑤与应急等相关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2.行动实施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学部负责人及保安队长及物业经理,各部门教职工及各班班主任。职责:听从总指挥的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3.后勤保障小组:总务处负责人、各教学部负责人及物业人员。职责:提供必要防风、防汛物资、电力供应及应急储备,做好校园河道清理疏通,按照总指挥要求分发给各部门,提前将防汛物资放置到容易发生险情的位置,必要时提供电力供应或切断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总务处负责人及校医、各班主任。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或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三、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将防风、防汛物资放置在易发生险情位置,提前进行河道疏通清理,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同时安排人员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在住建局等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同意后,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3.若发生楼体漏雨或雨水漫灌倒灌楼体等: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堵水或排水。
4.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等,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5.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附件: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文娟 校长
副组长:曹永刚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高志毅 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东方明 办公室负责人
高 军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
韩 霞 教务处负责人
谷祖刚 学生处负责人
李贤玲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
范晓丽 财务处负责人
乔风新 总务处负责人
王昭勇 机械工程部负责人
何小青 电气工程部负责人
魏雪峰 信息工程部负责人
高幸绪 汽车工程部负责人
阮克富 餐旅服务部负责人
张 伟 财经商贸部负责人
徐海芹 公共基础部负责人
曲维峰 职教实验部负责人
吕世生 产教融合办公室负责人
周积慧 社会培训部负责人
乔风新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
唐丽丽 工会负责人
刘云超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海平 图书馆负责人
李 明 团委负责人
林爱群 新城物业驻校经理
徐源青 经区保安公司驻校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