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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MB28411296/2022-01194 内容分类: 教材教辅
发布机构: 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 公开日期: 2022-09-26

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修订稿)

文章来源: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
时间: 2022-09-26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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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4〕1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辅资料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威教基字〔2014〕20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威海实验高中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

成立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的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

(二)工作职责。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监察教辅材料的选用、征订、使用,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二、教辅选用征订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

购买教辅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年级及教师禁止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禁止教师以上课讲练、布置作业、与考试挂钩等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二)严格落实教辅材料目录管理。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从省定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供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自愿购买。

(三)严控书籍进入校园渠道。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目录内普通高中教辅材料发行工作,学部应协助新华书店做好学生自愿征订、发放等服务工作,不得接纳其他机构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四)严格执行教辅公示程序。

按时将学校选用委员会推荐选定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保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教辅资料选用征订程序

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提供省定目录中的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样本,各学科备课组长组织组内教师审阅教辅内容。如目录中的教辅材料适合我校学生学习需求,学校从目录中每科选择1套向学生和家长推荐,学生自愿购买。如目录中的教辅材料不适合我校学生学习需求,学校不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学生、家长如有所需,由家长委员会自行组织选择、购买教辅材料。

四、违规处理

(一)严禁任何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变相为学生订购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一经发现且调查属实则从严惩处:三年内不准参加任何评先选优和职称评审,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关处分。

(二)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订购的,取消当事人的三年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关处分。

(三)若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府令255号)以及威海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报市教育局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1.未经批准购回资料发给学生者;

2.私自向学生收费购置资料者;

3.与书商、电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