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494460241A/2022-01058 | 内容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威海二中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管理水平,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学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新生入学的咨询、资格审查、编班及学籍登记工作。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入学新生的详细信息采集工作,学籍登记的内容要准确无误。开学一周内将新生学籍采集信息交教务处,由专职学籍管理员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电子学籍档案上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
四、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各班主任要及时将转进、转出、休学、流失学生的情况如实上报学籍管理员。
五、学籍管理员每学期两次检查核对各班学生流动情况并及时办理相关学籍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