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494506289N/2021-00240 | 内容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机构: | 威海四中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
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9]26号文件建立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通知》(威人社发[2019]38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岗位竞聘、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岗位竞聘、职称推荐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威海市第四中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玉洁(校长)
副组长:于春波(副校长)、刘强(副校长)、张华超(副校长)
成员:耿少华、张立正、邢燕、谢富强、杨付磊、桂新光、于海生、周国栋(学校中层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立正
成员:宫卫强、付东方、毕馨方(办公室职员)
(二)教职工评委会(共21人)
将各级部各中心教师编号,抽签产生评委,高一6人、高二6人、高三6人、学生中心1人、教研中心2人。
说明:学校建立评委库,每个部门派一名人员参加抽签,根据抽签结果确定评委。参加评选时评委人数必须满80%以上。
(三)成立专家委员会
于春香(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毕务军(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仇丽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房丽静(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滕华毅(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王华丽(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张玉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评委会及专家委员会人员在职称推荐、岗位竞聘时实行本人及直系亲属推荐、竞聘本岗位回避制度,因回避产生的差额人选由所在部门递补。
二、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拟推荐人员情况
1、四级岗位:设岗数3个,已聘数2个,空岗数1个,拟推荐岗位1个,现符合推荐条件20人。
2、五级岗位:设岗数11个,已聘10个,空岗数1个;拟竞聘岗位1个,现符合竞聘条件18人。
3、六级岗位:设岗数21个,已聘19个,本次竞聘五级岗位1人,空岗数3个;拟竞聘岗位3个,现符合竞聘条件16人。
4、七级岗位:设岗数22个,已聘20个,本次竞聘六级岗位3人,空岗数5个;拟推荐岗位2个,现符合推荐条件34人。
5、八级岗位:设岗数25个,已聘数23个,空岗数2个;拟竞聘岗位2个,现符合竞聘条件30人。
6、九级岗位:设岗数34个,已聘数33个,本次竞聘八级岗位2人,空岗数3个;拟竞聘岗位3个,现符合竞聘条件21人。
7、十级岗位:设岗数25个,已聘数24个,本次竞聘九级岗位3人,空岗数4个;拟推荐岗位2个,现符合推荐条件20人。
8、十一级岗位:初级岗位共设岗数26个,已聘十一级岗位20个,空岗数6个,拟竞聘十一级岗位2个,现符合竞聘条件2人。
9、十二级岗位:初级岗位共设岗数26个,已聘29个,空岗数-3个,拟推荐岗位3个,现符合推荐条件3人。
三、推荐范围
1、参评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在副高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以前聘任)。
2、参评副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以前聘任)。
3、参评一级教师的须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四年以上(2017
年12月31日以前聘任);全日制研究生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
4、参评初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必须实习期满后。
5、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在现岗位聘期满一年及以上。
四、推荐申报职称、竞岗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职称推荐按照下列考核办法对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排序,最后确定参加申报人选的名单。
1、考核得分(60分,责任科室:教研中心)
参评正高级、副高级教师岗位,计算最近10学期教学成绩(扣除工作量得分)平均得分;参评中级教师岗位,计算最近8学期教学成绩(扣除工作量得分)平均得分。参评同级职称的教师,最高得分计60分,其他教师按比例折算。计算办法: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得分/同级职称教学成绩最高分*60=考核得分。
2、荣誉得分(10分,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室、教研中心)
(1)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劳动模范、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市直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的“记功、师德标兵、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直1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7分。
(3)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的“德育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市直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6分。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的“嘉奖”,以及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校级“育人楷模、最美教师”,0.5分。
(5)由上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工会、团委、妇联颁发的,属于工作某一领域的荣誉(如优秀党员、青年文明号等),市级0.5分,省级及以上2分(多人参与的按平均分计算个人得分)。此项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6)任现职以来为学校赢得巨大荣誉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给予适当加分。
说明:
(1)所获荣誉须经自下而上,由学校逐级推荐的方可纳入。
(2)同一荣誉称号只统计一次。
(3)因参与上级组织的与主体无关的临时性工作(如招飞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裁判员等)而获得的先进个人称号不计分。
3、教研得分(15分,责任科室:教研中心)
教学荣誉类
(1)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的“齐鲁名师(名校长)、四名工程(名师、名班主任、名课程团队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市直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级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的“教育科研先进个人、体育先进个人、卫生先进个人、艺术先进个人、心理健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市直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获得“名课程团队骨干成员”称号的,按照同等级别的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50%计算;连续两年获得“省优秀研修学员”和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研修组长”称号的按市直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计分。
说明:上述第(1)(2)两项中所有荣誉须经自下而上、由学校逐级推荐的方可纳入,且所获荣誉称号只统计一次。
课例资源类
(1)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优质课一等奖按照市直级2分、市
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的标准得分,二等奖按照市直级1分、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5分的标准得分,三等奖按照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4分的标准得分;公开课(含示范课、观摩课)按照同等级别优质课二等奖的标准得分。
说明:优质课和公开课每项均只统计一次。
(2)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一师一优课,若有等次,则按照优
质课对应级别和等次的50%计算;若无等次,则按照同等级别优质课二等奖的50%计算。
(3)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优质课程资源、优秀校本课程、实
验优质课、说课、经验交流、典型发言、微课、创新案例、优秀案例,按照市直0.25分,市级0.5分,省级及以上1分的标准得分。如多人参与的,第一人按满分计算,其余成员按照第一人的50%得分。如有奖励等次的,一等奖按照上述标准得分,二等奖按照一等奖的60%得分,三等奖按照一等奖的30%得分。
论文著作类
论文类: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论文(以发表的原件和提供的查证页面为准),第一作者按照市级(只承认《威海教育》)1分、省级及以上2分、核心期刊4分的标准得分;其余作者按照第一作者的50%计算。
著作类:著作类(编著和专著)按照以下标准得分:编著类,主编2分、副主编1分、参编人员0.5分;专著类2分。若参加国家级教材或教参编写的,2分。
说明:论文查证必须是知网、万方、维普、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证页面。
课题成果类
(1)具有现职资格以来承担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的,规划
类课题主持人按照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4分的标准得分;非规划类课题主持人按照市级1分,省级及以上2分的标准得分;所有课题类的子课题降一级标准得分;课题成员按照主持人的50%得分计算。所有课题只承认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含原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威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的课题。
(2)具有现职资格以来获得的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按照市直2分,市级4分,省级及以上5分的标准得分;二等奖按照市直1分,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5分的标准得分;三等奖按照按照市级2分,省级及以上4分的标准得分。如多人参与的,主持人按上述标准得分,其余成员按照主持人的50%得分。
说明:
第1类到第4类(教学荣誉类、课例资源类、论文著作类、
课题成果类)四个大类中,每一类最高得分为5分。
4、贡献得分(15分)
(1)教龄,0.1分/年。
(2)任现职时间,0.2分/年,不满一年不予计算。
(3)岗位加分
a.任现职以来担任“管理助理”的,0.4分/学期。
b.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学科教研室主
任的,0.5分/学期。
c.任现职以来,担任中层领导副职的,0.75分/学期。
d.任现职以来,担任中层领导正职的,1分/学期。
e.任现职以来,担任校级领导的,1.25分/学期。
(4)连续在高三级部任课的教师,在第二年度开始在职称
晋升中每学年加0.2分,中断后不予计算(2018.8.28开始计算)。
说明:
上述(3)岗位加分中有兼任多个岗位的,兼职的第二项岗位按照第二项岗位的50%加分,兼职的第三项岗位不予计算。上述所有岗位在2011年9月以后的均以教研中心形成的文件为准。
备注:
1、个人得分=考核得分(60)+荣誉得分(10分)+教研得分(15分)+贡献得分(15分),每项不得超过最高分,超出部分均不予计算。
2、评比出现均是相同得分的情况,推荐位次按考核得分排
列位次进行计算。
(二)岗位竞聘:公布竞聘岗位的名称、任职条件、聘期等事项。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采取考核、评议、加分等方式进行量化。
1、考核得分(60分)
以最近4学期的教学成绩得分(扣除工作量得分)进行量化
评分,同级岗位的最高分计60分,其他按比例折算。
说明:
(1)职员系列考核的人员,按照所处的位次,参照相同位次的教师考核成绩计算。
(2)工作不足三学年的教职工,计算工作以来的平均成绩。
2、民主评议(40分)
参加竞岗人员须提交竞岗报告,并进行公示。
由教职工评委会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量化计分(最高100分,最低80分)。岗位竞聘、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A票)评议占40%,教职工评委(B票)评议占60%。
3、贡献加分(截止12月31日,分值不设上限)
(1)教龄,0.1分/年。
(2)任现职和现岗位的上一级岗位期间,1分/年。
(3)任现岗位以来,2分/年。
(4)任现岗位以来,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学科教研室主
任的,0.5分/学期。
(5)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领导的,1分/学期。
(6)任现岗位以来,担任校级领导的,1.5分/学期。
说明:
上述(1)至(6)项岗位中有兼任多个岗位的,兼职的第二项岗位按照第二项岗位的50%加分,兼职的第三项岗位不予计算。上述所有岗位在2011年9月以后的均以教研中心形成的文件为准。
4、荣誉得分
任现岗位以来获得的综合荣誉和教学荣誉以职称评审“第(二)项,荣誉得分”和“第(三)项,1、教学荣誉”认定,只取最高一项荣誉计入岗位竞聘,按照市直1分,市级2分,省级4分,国家级8分的标准得分。
备注:
1、自2017年9月1日起,须满足《威海四中教师课时量标准及应用暂行规定》。
2、岗位竞聘的个人得分=考核得分(60)+民主评议+岗位加分+荣誉得分。
3、评比出现均是得分相同的情况,推荐位次按考核得分的排列位次进行计算。
五、一票否决
1、诚信等级在B级以下(不含B级)。
2、申报人员有填写材料不真实,相关证书、材料造假,虚
报任教经历,网上检索雷同等弄虚作假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评。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师德考核不合格以及所负责的工作
给学校带来极坏影响,3年内不得参评。
4、自2017年9月1日起,达不到《威海四中教师课时量标准及应用暂行规定》的。
5、自2020年9月1日起,学习强国每年有10次周平均分
不到40分的(2021年7月1日起平均分为30分)。
六、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必须体现课时量)
1、附件1:威海市第四中学岗位职责
2、附件2:威海市第四中学岗位任职条件
七、聘用期限
2021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聘期自评审通过资格公布之日起聘任至2023年6月30日。
通过岗位竞聘的教师聘期自竞聘结果公示结束--2023年6月30日。
八、本方案已经2021年1月8日学校十三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
威海市第四中学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