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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71000748957988Y/2014-00025 内容分类: 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电信公司 公开日期: 2014-11-04

业务办理时限

文章来源: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4-1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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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固定电话服务质量标准

1.1.1 电信企业应当免费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1.1.2 电话装机、移机时限:城镇最长为30日,农村最长为40日。电话装机、移机时限指自电信企业受理用户装机、移机交费之日起,至装机、移机通话所需要的时间。

1.1.3 电话复话时限:最长为24小时。电话复话时限指自停机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电话恢复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1.1.4 用户市话业务变更时限:最长为24小时,用户市话业务变更时限指用户办理更名、过户以及各种程控电话服务项目,自办理登记手续且结清帐务时起,至实际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1.1.5 用户长途业务变更时限:最长为24小时。用户长途业务变更时限指用户办理增减长途直拨功能,自办理时起,至实际完成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1.1.6 电话障碍修复时限:城镇最长为48小时,农村最长为72小时。重要用户的电话障碍修复时限:以电信企业与该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电话障碍修复时限指自用户向障碍台申告时起,至故障排除、恢复正常通话所需要的时间。

1.1.7 由于电信企业原因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电信企业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1.8 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最短为90日。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指该号码注销后至重新启用所需要的时间。

1.1.9 电话服务台应答时限:最长为15秒。电话服务台应答时限指自用户拨号完毕听到回铃音至话务员(包括电脑话务员)应答所需要的时间。

1.1.10 电信企业应当提供电话号码查询业务,电话查号准确率应达到95%。

1.1.11 公用电话代办点应当按照电信企业要求设置规范标志,张贴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价器具,按标准向用户收取费用,并接受电信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1.1.12 发生固定电话重大通信障碍阻断,应当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固定电话重大障碍阻断指电路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1.2 数字蜂窝移动电话服务质量标准

1.2.1 电信企业应当向用户说明其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

1.2.2 电信企业应当免费提供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1.2.3 移动电话入网开通时限:最长为24小时。移动电话入网开通时限指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移动电话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1.2.4 移动电话复话时限:最长为24小时。移动电话复话时限指停机用户办理恢复开通手续、归属电信企业收到有关费用时起,至移动电话恢复开通所需要的时间。

1.2.5 移动电话业务变更时限:最长为24小时。移动电话业务变更时限指用户办理更名、过户等服务项目,自办理登记手续且结清帐务时起,至实际变更所需要的时间。

1.2.6 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修复时限:最长为24小时。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由本移动通信企业原因造成,非手机原因引起的障碍;移动电话通信障碍修复时限指用户向电信企业申告障碍时,至障碍排除、恢复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时间。

1.2.7 由于电信企业原因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电信企业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2.8 移动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最短为90日。移动电话号码冻结时限指该号码注销后,至重新启用所需要的时间。

1.2.9 发生移动电话重大障碍阻断,应当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移动电话重大障碍阻断指电路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1.3 数据通信服务质量标准

1.3.1 预受理时限:一般用户最长为3个工作日,集团用户最长为5个工作日。预受理时限指用户登记后电信企业查线,答复用户能否安装所需要的时间。

1.3.2 装机、移机入网时限: 以拨号方式接入:最长4个工作日。以专线方式接入:最长7个工作日。 装机、移机入网时限指电信企业自受理之日起,至为用户开通数据业务,实际占用的时间(不包括用户接入线部分)。

1.3.3 数据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 一般用户的障碍修复时限:最长8小时,重要用户的障碍修复时限:以电信企业与该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数据通信设备障碍修复时限指排除数据设备故障及代维用户设备故障所需要的时间(不包括用户接入线部分)。

1.3.4 发生重大通信障碍阻断,应当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重大通信障碍阻断指:阻断影响超过(2Mbit/s×8×1小时);对因特网业务指:电话拨号业务阻断影响超过1万户×小时;专线业务阻断影响超过500端口×小时。

 

1.4 租用电路服务质量标准

1.4.1 预受理时限:最长为3个工作日。预受理时限指用户登记后电信企业查线,答复用户能否安装所需要的时间。

1.4.2 电路开通时限:一般用户:

1)话音频带电路(包括音频专线):最长为30日。

2)帧中继电路:最长为7个工作日。(用户线部分见话音频带电路)

3)数字数据电路:最长为7个工作日。(用户线部分见话音频带电路)

4)2Mb/s以上数字电路:最长为30日。 (1)话音频带电路(包括音频专线):最长为30日。(1)话音频带电路(包括音频专线):最长为30日。重要用户电路开通时限:以电信企业与该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开通时限指电信企业自受理之日起,至为用户开通租用的线路,实际占用的时间。

1.4.3 障碍修复时限:一般用户:

1)话音频带电路(包括音频专线):最长为48小时。

2)帧中继电路:最长为8小时。(用户线部分见话音频带电路)

3)数字数据电路:最长8小时。(用户线部分见话音频带电路)

4)2Mb/s以上数字电路:与用户签订协议。

  重要用户障碍修复时限:以电信企业与该用户签订的协议为准。 障碍修复时限指电信企业排除出租线路的机、线故障或采取其他方式恢复用户正常通信所需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