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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91371082MA3BX1347E/2024-00511 内容分类: 办事服务
发布机构: 荣成石岛水发供热有限公司 公开日期: 2024-05-30

供热相关业务流程

文章来源:荣成石岛水发供热有限公司
时间: 2024-05-3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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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供暖业务:

新建住宅小区供热工程验收合格、需要供热的,由建设单位于当年9月底前持相关资料向供热公司提出用热申请。

需要碰头用户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9月底前(建议尽量8月底前)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已供暖小区无需碰头用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建议9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停业务:个人用户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采暖季开始前一个月(建议9月底前)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报停业务。

三、用户更名:用户需持房产证明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四、变更用热性质(挂暖改地暖、增、拆换热器等):用户需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