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71082MA3BX1347E/2024-00511 | 内容分类: | 办事服务 |
发布机构: | 荣成石岛水发供热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4-05-30 |
一、申请供暖业务:
①新建住宅小区供热工程验收合格、需要供热的,由建设单位于当年9月底前持相关资料向供热公司提出用热申请。
②需要碰头用户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9月底前(建议尽量8月底前)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③已供暖小区无需碰头用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建议9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停业务:个人用户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采暖季开始前一个月(建议9月底前)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报停业务。
三、用户更名:用户需持房产证明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四、变更用热性质(挂暖改地暖、增、拆换热器等):用户需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