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1371082MA3BX1347E/2024-01066 | 内容分类: | 办事服务 |
发布机构: | 荣成石岛水发供热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2024-05-29 |
新增、报停、复暖
1. 新增申请时间:⑴.新建住宅小区供热工程验收合格、需要供热的,由建设单位于当年9月底前持相关资料向供热公司提出用热申请。⑵.需要碰头用户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9月底前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⑶.已供暖小区无需碰头用户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房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2. 报停、复暖办理方式:个人用户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报停或复暖。
3. 用户更名:用户需持房产证明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客服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4.变更用热性质(挂暖改地暖、增、拆换热器等):用户需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当年10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5. 报停用户需自行关闭室内供暖入户阀门或隔断供热入户管道,确保室内采暖设施与供热系统彻底断开,如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